星报讯 4月20日,淮南市交警支队八公山大队接到淮南朝阳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意见书,一名人大代表和一名驾校教练员被检测出醉驾,此人大代表将面临丢帽子的处理,教练员将被取消教练员资格而丢掉饭碗。
4月14日晚上,八公山大队在洞山西路开展查处酒驾行动,21时许,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皖D068**号奥迪轿车驾驶人戚某被呼吸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出体内酒精含量为148mg/100ml,戚某对执勤的一中队中队长杨秀凯说他是人大代表。随后,另一辆由西向东行驶的蓝灰色皖DZL7**号桑塔纳轿车驾驶人周某被检测出体内酒精含量为126mg/100ml。
民警分别将两人送到朝阳医院抽血,并把血样送达朝阳司法鉴定书做进一步检测。4月20日,八公山大队接到淮南朝阳司法鉴定所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意见书上显示,戚某和周某均为醉酒驾驶。
经查,戚某系人大代表,现为淮南市谢家集区某村委会主任;周某被查获时称其为淮南某驾校的教练员。戚某和周某因危险驾驶罪将面临1~6个月的拘役处罚。按照法律规定,戚某被取消人大代表的资格后才能被拘役,按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戚某将被撤销村委会主任职务;周某身为教练员知法犯法,将被取消教练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