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实习生 钱梦月 星级记者 刘海泉 记者 王汝华) 2月14日晚上,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发生森林火灾,19日,安庆市纪委通报了森林火灾处理情况,宜秀区7人被问责。据了解,2月14日19时15分,安庆市宜秀区大龙山镇桃园村斗笠石尖山顶发生森林火灾,至20时50分左右扑灭,过火面积约0.6公顷。
2月19日,纪委通报称,宜秀区委研究决定:免去汪辉(副科级)大龙山镇党委委员职务,不再提名为副镇长人选; 给予宜秀区森林公安分局局长王义军(副科级)行政记过处分;给予大龙山镇桃园村书记舒泉、村委会主任潘福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宜秀区纪委对大龙山镇党委书记邓建群,党委副书记、副镇长王一中,区林业局局长白昌牛三人诫勉谈话,并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