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件议案确定办理 立法项目38件
慈善事业需“优待”也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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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2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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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事业需“优待”也须监管

 

星报讯( 星级记者 刘海泉)如何才能规范慈善行为,保护每份善念不被辜负,近年来备受社会关注。在这次省两会上,省人大代表任笑媛、陈建军、王时银等领衔提出三件议案,均关注了这一领域。1月20日记者获悉,研究制定《安徽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被提上了日程。

任笑媛等人提出,虽然近年来,我省慈善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募捐资格不明确、募捐行为不规范、信息披露与公开透明机制不健全、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也制约着我省慈善事业的发展。

如何才能引导更多人投身慈善事业,代表们建议我省急需制定《安徽省慈善事业促进条例》,出台优惠政策,规范慈善行为,加强慈善监管。

“对慈善组织、捐赠人、受益人依法享受税收优惠,对慈善组织兴办的学校以及为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提供养护、康复、托管等服务场所的生活用电、用水、用气等,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任笑媛建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建立或者指定慈善信息平台。慈善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的职责权限;应当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慈善组织对募集的财产,应当登记造册,妥善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慈善组织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向民政等有关部门或者慈善行业组织投诉、举报。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对假冒慈善名义骗取财产或者慈善组织、慈善信托违法违规行为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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