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旌德县法院了解到,旌德县法院曾于2009年调解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据悉,为讨要生活费和医药费,当年,七旬老人刘某和老伴王某将大儿子告上法庭。经过法官释法明理,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其子每年将800元赡养费交给法院,医药费凭票据分摊。从2009年至今,虽然该院执行庭人员换了一茬又一茬,但爱心接力棒一直在传递,每年春节将近之时,执行人员都会将赡养费按时送至老人刘某手中。
日前,旌德县法院执行庭的干警来到刘某家中,将800元赡养费送到今年已八十七岁的刘某手中。刘某也将自己2016年以来看病治疗的医药费票据交给法官,请法官代为讨要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