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对2001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2.2%的受访者有步行过马路玩手机的经历,80.7%的受访者建议增设法律法规明确禁止这一行为。(1月10日《中国青年报》)
越来越多的人患上“手机依赖症”:早上起床第一件事是看手机、晚上睡觉最后一件事是看手机、半夜起床还要去巴拉巴拉手机……正成为很多人生活的常态。报道中一位“手机控”白领具有典型性:因为日常事情太多,他恨不得“一天能有48小时”,走路的时候他总是会回复一些工作上的消息、处理一些邮件,“有时候,步行时突然对工作上的事有了灵感,我也会拿出手机记录下来。”而更多的人则是“已经习惯了隔一段时间就要看一下手机”,不看就会觉得少点什么。
所以正如很多人切身感知的那样,过马路玩手机的“低头族”,已经在现实中造成了很大的安全隐患。虽然没有直接的数据支撑,但“低头族过马路玩手机频发车祸事故”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而在善意提醒已经很难引起大范围的关注,交警口头提醒、制止和教育涵盖面注定有限的情况下,立法明确禁止“步行过马路时玩手机”行为,大有必要。而且这样的群体性心态,在愈来愈多的公众中形成共识——这也就是80.7%的受访者表示“需要”立法,其中32.1%的受访者表示“非常需要”的原因。
一方面,酝酿、讨论直至立法明确禁止“步行过马路时玩手机”的过程,也是最好的面对公众进行普法和常识普及的过程;另一方面,只要相关方面共同努力、形成合力,立法禁止的执行效果,也必将随着常识的普及、观念的逐步深入人心、相关教育的同步跟进,被越来越多的公众理解接受,并在日常生活中做到“知法守法”。
当然,在立法明确禁止“步行过马路时玩手机”的同时,同步深入讨论“开车玩手机是否应该入刑”,也大有必要。本着对所有民众生命权尊重的原则,相关方面将“立法禁止过马路玩手机”“开车玩手机是否应该入刑”等纳入议事日程,宜早不宜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