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昨日有网友爆料称,湖南新晃禾滩乡的一名5岁的女孩杨某,在幼儿园上学时的整个学期,身上的伤没断过,而她的伤竟是被自己的亲妈打伤的,最近又被其母家暴,而这次,被推进医院的ICU病房之后就再也没出来。目前警方已经对此事介入调查。(见1月6日的《法制晚报》)
亲妈把女儿家暴致死,酿成“家暴悲剧”,如果这只是个案,还只是感到悲哀,现实是这已经成了一种家庭和社会的公害。比如,河南鹤壁市一个13岁女孩疑因学习成绩差被亲妈打死;杭州一男子因3岁儿子不肯认字被家长失手打死;西安一男子因孩子在家偷钱而打死9岁儿子等等,这些“家暴悲剧”频频,刺痛了民众敏感的神经,引起了公愤。
从这些“家暴悲剧”中透露出来的,还有监管缺失、惩处乏力等问题。相关监管部门习惯于认为父母打孩子是出于爱,一般不追究施暴父母的责任,怂恿了父母家暴孩子的行为泛滥。殊不知,孩子虽是其父母所生,但并非家庭的私有财产,而是国家的花朵和未来,保护好他们的人身安全,让他们健康成长,既是其父母的责任,也是地方政府的责任,理应齐抓共管。比如,对经常家暴孩子的父母,不能止于劝诫与制止,警方和相关部门应该强行介入,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与警告,若再不听劝阻而继续家暴孩子的,理应依法问责,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追究刑事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南京养母虐童案”中的虐童者李征琴就被判刑6个月。刑期虽不长,但现实意义却不小,它至少传递出一种信息:对于家暴儿童者再不仅仅是道德谴责,而要追究刑事责任,做到“刑上父母”,真正让父母们树立“刑法意识”,遵纪守法,别做伤害儿童的家暴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