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名住建局的80后职工,用弥天大谎,让发财心切的数人受骗上当。近日,宿州中院审结一起涉案金额约1.4亿元的诈骗案件,依法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安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被告人陈安乐是埇桥区住建局一名职工,2013年5月以来,对外谎称其有特殊渠道能购进低价正品苹果系列电子产品。采取从宿州市九州通讯器材部购进正品苹果手机等产品,以低于购买价800元至 1000元售出的方式,先后诱骗被害人陈晨、宋波、戴龙等人向其支付预付款或投资款购买手机。在收到陈晨等人钱款后,陈安乐采用逐步延长供货周期,用后批次的预付款购买前批次订购的产品向陈晨等人供货,或者直接以代销名义向戴龙等人支付投资利润,以可观的盈利表象迷惑并骗取被害人继续向其支付大量的预付款或投资款,以维持资金链、供自己购买轿车、房产等挥霍。
由于资金链断裂,陈安乐对于陈晨等人自2014年12月以来支付的预付款或投资款无力供货,截至2015年3月 ,陈安乐共骗取陈晨等人14803.605万元。2014年12月之后,陈安乐在明知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的情况下,以资金 紧张为名向陈晨借款220万元,向戴龙借款200万元,向郑海涛借款90万元,以借为名共计骗取3人510万元。案发前,陈安乐共计归还陈晨等人1340.078万元,实际骗取陈晨等人13973.527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安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约1.4亿元,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陈安乐归案后虽能对主要犯罪事实供认,有坦白情节,但其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给被害人造成经济损失特别巨大,社会危害性大,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