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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租房乱象刻不容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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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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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范租房乱象刻不容缓

▋斯涵涵
 

我国目前的租房市场仍不规范,“黑中介”、假房东、二房东重重设卡,“霸王条款”、无理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现象依然存在,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1月3日《法制日报》)

一边是我国的房屋租赁市场非常活跃,一边又是“黑中介” 、房东、假房东肆意而为,想涨价就涨价,想赶人就赶人,租房者的权益经常得不到保障,房屋租赁市场主体地位严重失衡导致乱象纷呈。

此中原因较多,最重要一点是租赁市场缺乏刚性法律制度,对于租期、租价和租赁期间租户的诸多权益,没有明确硬约束力的法律规定,也没有专门的法律法规处罚,租户收入、尊严、基本权益得不到有效保证;其二是中介行业门槛低,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流动性大,房产中介更被看成是倒卖信息的简单活儿,毫无技术含量,忽悠+挣钱便成了中介的致富法宝,存在着无序竞争、恶性竞争的严重问题;其三,当前住房租赁市场制度及市场体系还不完善,租赁市场存在监管漏洞。针对房产中介的种种乱象,虽然可以通过中介行业协会投诉,由行业规定来处罚,但处罚力度极为有限。暴利惊人却几无成本,没有任何处罚,导致“黑中介”、假房东、二房东肆无忌惮、层出不穷。

租赁市场的有序发展和规范,需要加快住房租赁市场的立法,制定专门住房租赁市场法律,强力遏制无理涨价、房租欺诈、不退还押金等“霸王条款”,细化租户利益保障制度,切实保护租赁各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中介活动,严厉打击弄虚作假、倒卖信息的行为,让房产平台、经纪人、租房者都能清晰地知晓违规的界限与成本;同时要健全租房市场的监管,不断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欣欣向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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