敞开的窗台 生命的代价
东海的活海鲜 10小时就能上合肥餐桌
补偿后每年自费不超1万元
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 一审获刑12年
3上一篇 2016年12月1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合肥女律师遭家暴案宣判
被告人因故意杀人罪 一审获刑12年

记者 王玮伟
 

星报讯  因家庭矛盾纠纷,合肥男子周某闯入妻子和岳母的租住处,掏出随身携带的羊角锤,敲击其岳母头部。后又到厨房拿菜刀等,暴力对待妻子和岳母。楼上邻居听到求救后报警,警方及时赶来阻止了事态的恶化。12月13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男子因故意杀人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现年36岁的周某,安徽省泾县人,大学文化。据了解,在2006年,周某曾因为发短信威胁前女友,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2014年,周某与合肥女律师小红(化名)结婚。据检方指控,2016年3月2日,周某以看小孩为由,强行进入小红租住房内。岳母徐某以及小红要求其离开,周某入室后将大门反锁,先后暴力伤害其岳母和小红。邻居听到呼救声后报警,民警赶来后,将小红及徐某送到医院抢救。而准备逃离现场的周某,则被当场抓获。经鉴定,小红和其母亲的损伤均为轻伤一级。

日前,此案已做出判决。合肥中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不能正确处理家庭矛盾,持锤、菜刀击打岳母和妻子头部等处,其行为构成了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比照既遂犯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的故意杀人行为虽然只造成了两名被害人轻伤,但手段残忍,社会影响大。根据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最终法院判定周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二年。

 
3上一篇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