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珠海金湾一小因拟禁止学生带零食、玩具、零花钱到学校引发热议。对此,校方相关负责人回应,经召开家委会征集意见,家长代表都同意禁止学生带零食等到学校,但也有个别家长代表对强制检查有异议,所以学校将通过家长自查等更柔性的方式来执行。(1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毋庸置疑,学校禁止学生带零食、玩具、零花钱到学校的初衷是善意的,完全是为了学生着想,这也是不少家长支持学校禁止学生带零花钱的原因所在。一方面,现在不少小学生喜欢用零用钱购买不健康食品食用,容易发生意外事故,甚至购买带有赌博色彩的物品,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而且,由于社会贫富差距的拉大,有些家庭经济条件比较好的小学生手中的零用钱比较多,相互之间容易滋生攀比心理,养成乱花钱等不良习惯。另一方面,不时发生小学生丢失零花钱情况,既影响孩子的情绪,又给班级管理带来一定的麻烦。但是,即便如此,善意的初衷并不能也不该成为学校禁止学生带零花钱到学校的理由。
学生要不要带零花钱去学校,以及要不要购买零食,这属于学生的自由和权利,学校不该禁止和限制。学校禁止学生带零花钱,实质上是对学生私权的过度侵犯。而且,学生带零花钱到学校,并不等于学生一定买零食在校园里食用,也可能买文具、图书,还有可能是在校外买早餐,或者中午吃的不够饱,下午放学后买点吃的垫补下肚子。学校“一刀切”禁止学生带零花钱到学校,可能误伤学生其他的正当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