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段城管在执法过程中抡锤砸烂夜宵摊的视频在湖南永州网友间广泛流传。11月14日,永州市零陵区网宣办工作人员回应称,事发地为零陵区杨梓塘路,当天确实有少数城管队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不文明现象,目前纪委已介入调查。(11月15日澎湃新闻网)
不难发现,城管抡锤砸夜宵摊的动机主要有两点:其一,杀鸡儆猴,以儆效尤,对其他摊主形成震慑;其二,打击报复甚至泄愤,让玩“猫鼠游戏”的摊主付出代价。耐人寻味的是,两名城管手中的大锤是哪来的?难道“抡锤执法”早有预谋?虽说摊主不配合,但现场并无冲突,犯得着抡锤吗?“体量大暂扣难完成”就抡锤砸,这是哪门子道理?
不要以为只有殴打摊主才是暴力执法,锤砸夜宵摊也是暴力执法;城管伤人不行,毁坏财物也不行。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公安机关可视情况给予罚款、拘留的处罚;若损毁财物数额较大,或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可追究刑事责任。“抡锤执法”性质和后果都很严重,早已超过文明的范围。
诚然,城管队员不容易,若执法软弱,收不到预期效果,百姓不满意,领导更不高兴;若执法强硬,商贩也不好惹,“擦枪走火”的事就难免。但这些都不是暴力执法的理由。不管执法有多难,都要有底线意识,至少不能出现执法违法的行为。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住建部公布了《城市管理执法办法征求意见稿》,表明城管执法将要迎来“基础性的”“覆盖面广的”“综合性的”法律保障。但愿城管立法更快一些,暴力执法更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