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第九次党代会以来,全省空气质量总体稳定,全省已建成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的169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
据介绍,省委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改组将“建立省级大气污染防治财政保障机制”列为年度重点改革任务,出台了相关监管和考核制度;省人大颁布了《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作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决定》,开展了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省政府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方案》,出台了《安徽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办法》,将秸秆禁烧列入省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设立11.4亿元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
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对未达到强制报废年限的黄标车提前淘汰予以奖补,2014年拨付奖补资金1.767亿元,淘汰黄标车、老旧车29.7万辆,完成国家下达任务的115%。2015年拨付淘汰补贴资金2.45亿元,全省共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160469辆,完成年度任务的133%。其中,黄标车113168辆,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6.3万辆,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全省20蒸吨(含)以上的燃煤锅炉基本安装了除尘器,推广清洁能源替代燃煤锅炉。深入开展燃煤小锅炉整治。2014年全省共淘汰2797台共计2400蒸吨,2015年全省共淘汰改造燃煤小锅炉3006台,共计4940.4蒸吨。两年累计淘汰燃煤锅炉7340.4蒸吨,提前完成国家下达的2014~2015年6000蒸吨淘汰任务。
通过行政和市场方式,采取疏堵相结合,抓好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全省已建成具备新标准监测能力的169个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点,基本覆盖全省所有县市区,均按照要求开展监测工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建成省级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系统,具备省级分区域空气质量预报能力,及时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预报,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5年10月1日起开展全省空气质量分区域试预报;合肥市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展空气质量预报,基本完成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省级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能力建设通过环保部复检,我省已通过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达标验收的市县级环境监察机构为99个,达标率为9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