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采样器本是实时监测空气质量的,作为国家直管的长安区监测站,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入内。然而,西安市环保局长安分局主要官员出于自身政绩考量,偷配钥匙并记住密码,用棉纱堵塞采样器,致使数据异常,引起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注意。警方立案调查后,目前涉案人员已羁押在看守所。(10月25日《华商报》)近年来,以空气恶化为重要标志的环境污染现状,饱受公众诟病。地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不能以牺牲环保为代价。为此,被称为“史上最严”的新《环保法》颁布实施,不仅让环保执法更具震慑力,而且提高了环境污染的违法成本。如此语境下,西安多名环保官员,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干扰空气质量数据采集,置新《环保法》于何地?
事实上,国家在一些地方设置监测站,通过空气采样器,实时监测当地空气质量,目的是为了保证空气质量;一旦空气污染超标,及时发出预警,并提出整改意见。作为环保执法部门,理应对监测站心存敬畏,并竭力保证其正常运转。然而,西安长安的环保部门及主要官员,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致使数据异常,从小处讲,是出于自身政绩考量;从大处讲,则是为了掩盖其环保不作为的嘴脸。 换言之,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难掩环保执法不力的“硬伤”,更难掩环境污染的“黑斑”。过去,在环境保护与地方经济利益的搏弈中,环保部门屡屡败下阵来。由于缺乏处罚措施,导致环境执法硬不起来。而新《环保法》祭出了“按日处罚”等刚性执法手段,为环境执法提供了利剑。然而,从给采样器戴“口罩”事件中可以看出,一些地方的环保部门,非但没有利用好手中的这把“利剑”,反而干出了为环保政绩干扰空气监测的非法勾当。
杜绝给空气采样器戴“口罩”这类事件发生,首先,要尽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力、高效运转的完备的环境执法监督体系,确立环境执法监督机构的法律地位;同时,应强化问责机制,对地方政府及环保部门的失责行为,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