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避房地产限购政策,或享受首付比例、贷款利息等方面的优惠,近一段时间夫妻间“假离婚”屡有发生。近日法院就审理了一起“假离婚”纠纷案,为享受低首付和贷款的优惠利率,陈女士与丈夫李某办理假离婚,结果丈夫假戏真做,女方却人财两空。(10月13日《北京晨报》)
众所周知,现在买卖二套房,由于牵扯到要交一大笔税钱,所以很多夫妻想出了“假离婚”这一招,只是这个计策万一有一方假戏真做,就会让另一方得不偿失,人财两空;轻者,夫妻反目成仇,诉诸公堂;重者,大打出手,引发惨剧。所以,如果长期让“假离婚买房”游离于监管之外,势必让越来越多的婚姻受到损害。
夫妻之所以冒险假离婚,钻的是买房政策的空子。从道理和程序上来讲,假离婚夫妻的这种做法并不违法,也符合买房程序;但问题是,假离婚存在太多隐患,一不小心,就会把原本幸福的婚姻带入绝境。首先是财产存在风险,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范围,如果一对夫妻原有两套房属共有财产,“假离婚”时离婚协议上约定两套房屋归丈夫所有,即使后来再复婚,对于第二次婚姻来说,这两套房都属于男方的婚前财产,一旦两人今后再出矛盾,女方就会有损失。
其次,是“假戏真做”风险。就像报道中的这对夫妻,本来准备买房后复婚,男方却见异思迁,拒绝复婚。虚假离婚后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无法获得婚姻关系上的救济,其不利后果完全由当事人自己承担。所以,即便是打官司,女方也只能望洋兴叹。
其实,婚姻是神圣的,是一种保障、一种维系、一种相濡以沫,夫妻之间应相互忠诚、相互爱慕、相互携助,怎么能为了买房而假离婚呢?这本身就是对婚姻的亵渎了。所以,对于想“假离婚”的夫妻来说,应该先自行监管,不要让那种“侥幸省钱”心理占了主导。毕竟,夫妻关系才是最重要的。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对卖房市场应加强管理,对有意甚至串通买房人“假离婚”的事件应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