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空气质量平均达标天数比例为77.9%。
●16个设区的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范围为67.1%~94.7%。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55微克/立方米。
●全省二氧化硫年均浓度下降18.5%。
●全省平均酸雨频率下降13.4个百分点。
●全省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4.0分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