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个人公开募捐违法
陷入临时困境人员 也可向政府请求救助
明日起,这些新规将影响我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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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个人公开募捐违法
想公开募捐,先找有资格的慈善组织
□ 记者 沈娟娟
 

现实生活中,经常有个人就某事件发起公开募捐,从明天开始,这种个人发起的公开募捐就属于违法行为,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可能面临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举办的新闻通气会上获悉,中国首部慈善法9月1日正式实施,合肥市也倡议通过售卖旧报纸、书画家慈善义卖等方式献爱心。

个人公开募捐,违法

根据慈善法的规定,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或者个人开展公开募捐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捐的财产,责令退还捐赠人;难以退还的,由民政部门予以收缴,转给其他慈善组织用于慈善目的。

“有关组织或个人还可能面临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合肥市慈善协会相关负责人透露。

如今,互联网发达,微博、微信、朋友圈经常有一些“号召捐款”的信息,无论你是为他人或者是为自己“公开募捐”,都属于违法行为。记者了解到,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必须在民政部指定的平台上,不过“官方版”名单还在核定中。

遇到困难如何求助筹款才是合法的呢?据了解,如果不具有公开募捐资格,必须与有公开募捐资格的组织合作,由该募捐组织开展公开募捐,募得款物由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管理,“募集到的款物必须交到民政部门,由慈善部门分配给需要的人。”

而在合肥市,红十字会、慈善协会、慈善基金等都可以开展公开募捐。

摊派捐款将受处罚

在一些单位和群体中,“被捐款”现象屡见不鲜,今后,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或者变相摊派的,将由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停止募捐活动。对违法募捐的财产,责令退还捐款人。

不仅如此,有关组织或者个人还可能面临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根据规定,慈善组织应定期公开向社会公众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捐赠人有权查询、复制其财产管理使用的有关资料。

合肥3.37万人次获慈善救助

据不完全统计,近三年来,合肥市各级共接收慈善捐赠款物2.3亿元,受益群众3.37万人次。

“合肥市目前共有12家慈善基金,9个市县区建立慈善协会,各乡镇、街道建立‘慈善超市’和捐助站(点)。”相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正开展“一张报纸献爱心”、“一幅书画献爱心”、“一笔善款献爱心”活动,动员机关、单位、学校和家庭将废旧纸张和书刊捐赠出来,售卖所得款项捐赠慈善组织,同时,动员知名书画家举办慈善义卖活动,倡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市民奉献爱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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