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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病假条”折射信用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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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8月24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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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售“病假条”折射信用困境

□ 汪昌莲
 

近日,有媒体爆出网上有人兜售“病假条”100元一张,广州也有这样的商家,自称能开出本地多个医院的“病假条”,一张有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盖章的“病假条”,最低价70元一张。不过,经该院核实,此类“病假条”的盖章为假,根据相关法律,这一行为已涉嫌伪造医院公章或触及刑法。(8月23日《南方都市报》)

请病假必须出示病假条,向单位提供有效证明,证实请假事由的真实性,既是制度所然,也是员工必须履行的一项义务。可见,从这个意义上讲,病假条是一份“信用证明”。然而,网店公开叫卖病假条,怂恿员工“装病”骗假,显然是一种出卖信用的欺诈行为。不管这种病假条是真是假,相关的网店、购买者均应为自己的欺诈行为“埋单”;如果病假条货真价实,出具虚假证明的医生,也应承担违法责任。

然而,无独有偶。时下,一种“硅胶肚皮”,也在网上热卖。一些女同胞购买“假肚皮”,并不是自娱自乐,而是为了假扮孕妇,去骗取社会特殊福利和公众的特别关照,如公交专座、乘地铁免排队等,使“假肚皮”变成了一种造假的“道具”。可见,无论是制售和使用“假肚皮”,还是网售病假条,均是一种不讲诚信的违法行为,公众不能对此一笑而过,有关部门应依法及时予以制止和查处。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张“身份证”。然而,如今诚信已经成为社会稀缺资源,是不争的事实。

网售病假条,折射信用困境。换言之,病假条应该是一种诚信契约。而诚信需要正义力量去支撑,需要制度和机制去呵护,让守信者得到褒奖,让失信者得到一定的惩戒。特别是,网店不是无德之所,更不是法外之地,应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执法人员,对网购行为实施专项管理,全程监控,发现“异常交易”情况,及时介入。比如,对于售卖病假条的网店,轻则实施经济处罚,并在网上公开曝光;重则责令其退出网购市场,永远限制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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