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记者从交通部了解到,交通运输部再次释放《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修订的声音。交通部在落实《若干意见》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8年)里面,进一步确定了任务分工和完成目标:由交通部法制司牵头,公路局参与,推进《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科学合理确定公路收费标准。值得注意的是,交通部提出了探索高速公路分时段差异化收费的政策。据了解,官方提出该政策尚属首次。(8月16日《每日经济新闻》)
“高速分时段差异化收费”是一个大胆设想。对于高速收费来说,这有创新意义。而其实这种办法也算不上多么新颖,在生活中,已经有很多服务项目就是这样做的了。眼下实施的“阶梯电价”,就有着同样的性质。实施“阶梯电价”就是为了确保资源合理利用。
实施“高速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可以将拥堵的车流进行有效疏导,鼓励人们放弃拥堵时段出行、高峰时段出行,让高速减少拥堵现象,减少拥堵现象,不仅让出行更舒心,也会让危险因素降低。
从这个角度来看,“高速分时段差异化收费”值得一试。但是,在具体实施的时候,也可能出现一些问题。按照设想,高峰出行提高价钱,谷底出行降低价钱,这似乎是合理的。不过,出行分为“紧急出行”和“普通出行”。对于“普通出行”而言,这些人员为了节省费用,会选择在低谷时段出行。对于“紧急出行”而言,那就不能选择了,因为有紧要的事情,就必须在拥堵时段出行。
笔者对于实施“分时收费”是赞成的。但是建议在探索新模式的时候,在考虑道路一路畅通的同时,需要尽可能维护百姓利益。也就是说,这种办法应该让大多数人受益,而不只是让高速公司得到好处。这就需要降低高速公司整体收益,在高峰出行的时候,价格应该保持目前的标准不变,实施“分时收费”之后不加重他们的负担。而对于在谷底出行的人员,则要让他们明显感受到“省钱了”,只有这样才能提高他们错开高峰出行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