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审计署公告了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近日,全国多地政府也披露了关于2015年保障性住房的审计结果。审计署和多地审计结果暴露了保障性住房建设的三大问题:19万套建成的保障性住房“空置”,数以百亿元建设资金被闲置,数以万计的人员骗取保障房资格。(8月9日《京华时报》)
在媒体列举的保障房三大问题中,保障房空置首当其冲,也是最值得关注的。 因为在现实语境下,建设资金闲置能够很快得到整改,骗住保障房将被取消资格受到处理,而对于保障房空置问题,恐怕很难有人为此承担责任。
表面上看,位置偏、配套差、质量劣,是导致保障房“有房无人”的主要原因。但追根溯源,这一系列问题又都源于一个共同的症结,权责不清。长期以来,中央对于地方的考核仅限于保障房的开工率和竣工率,入住率并未纳入其中。虽然近年来一些地方陆续将保障房入住率纳入考核指标,但并未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考核机制不完善,导致地方政府缺乏把好事做好的压力和动力。只要把房子盖起来,即使公众再用脚投票,有关部门也不会因为保障房空置而担责。于是,以次充好、滥竽充数、敷衍塞责、应付了事,就成为某种意义上的潜规则。
保障房空置源于责任空心。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根本没有把保障房建设作为“安居工程”,视为政府理应提供的公共福利,而是将其当作展示政绩的“面子工程”,看成赏赐给群众的阳光雨露。在这种思维驱使下,有关部门只会算“经济小账”,不会算“民生大账”;只愿把偏远地区的地块拿来凑数,不愿动中心黄金地段的奶酪;只是为应付任务完成指标,而舍不得投入资金完善设施,投入精力保障质量。
19万套保障房空置不能“审而不计”。除了尽快把闲置房源分配下去外,有关部门还应针对空置背后的原因,给出相应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