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星级记者 俞宝强) 7月28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征求关于《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合肥市拟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购买助餐、助浴、家政、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
其中,《条例(草案)》对政府应当提供的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做出了规定。据了解,合肥市拟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购买助餐、助浴、家政、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为特困供养老年人提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服务;为特困供养、重点优抚、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及计生特扶老年人提供养护服务;为社区居家养老活动场所购买运营服务;购买城市社区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基本服务。对于执行独生子女政策的老年人,或将按照规定享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
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坡道、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监管,推动和支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规划设置在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的地段,如果没有配置电梯,其所在楼层不得高于3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