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变身”网约车 仍属非法,面临查处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无电梯不得高于3层
最高可获3万元!合肥新站高新区征集LOGO
合肥新站区 添2处环卫纳凉点
“二师兄”淡定了,蔬菜有点贵
送清凉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居家养老服务用房 无电梯不得高于3层

 

星报讯(星级记者 俞宝强) 7月28日,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征求关于《合肥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草案)》的意见建议。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会上获悉,合肥市拟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购买助餐、助浴、家政、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

其中,《条例(草案)》对政府应当提供的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做出了规定。据了解,合肥市拟为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健康体检服务,购买助餐、助浴、家政、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居家养老服务;为特困供养老年人提供长期医疗护理保险服务;为特困供养、重点优抚、低保对象中的失能失智及计生特扶老年人提供养护服务;为社区居家养老活动场所购买运营服务;购买城市社区文化、教育、体育、娱乐等基本服务。对于执行独生子女政策的老年人,或将按照规定享受居家养老基本公共服务。

在无障碍设施的建设方面,《条例(草案)》规定,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坡道、扶手、电梯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建设、改造、维护、监管,推动和支持老年人家庭无障碍设施的改造和维护。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和设施应当规划设置在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的地段,如果没有配置电梯,其所在楼层不得高于3层。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