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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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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29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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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种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可再等等
记者 任金如
 

星报讯 房屋登记费住宅是5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但今后这笔费用有八种情形就不再收取了,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已发布《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明确小微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等八种情形将免费。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获悉,该中心暂未收到正式文件,目前仍按原来标准收费,但想享受费用减免的市民们不妨再等等。

财政部与国家发改委发布通知明确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明的收费项目一律取消。而下列八种情形免收不动产登记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农用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家庭承包或其他方式承包取得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申请登记的;依法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的国有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等农业生产,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登记的;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导致土地、房屋等确权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的;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的街道、门牌号或房屋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登记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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