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浙江、江苏等十多个省份的公办高校学费相继调整,时隔两年,又迎来了新一轮高校学费调价。记者近日采访获悉,江西与广东已确定在今年执行新学费标准,7月8日,广东省华南理工大学率先发布新的学费调整方案。同时,内蒙古和海南已召开听证会并通过了高校学费调整方案,但目前未敲定执行时间。(7月10日《新京报》)
高校涨学费这事在媒体上已经传出多时,总的来看,反对的声音不多,但质疑的声音不少。不反对是因为公办高校的学费标准已经执行10年,物价水平不断上涨,而各项支出也随之水涨船高,办学成本在提升,涨点学费可以理解。而之所以质疑,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涨学费的合理界线该如何把握?二是涨学费是怎么涨的?至少不能让高校一家说了算。很明显,面对高校涨学费,公众更在意的也许还是知情权利是否得到尊重、涨学费的程序是不是充满正义。
严格来说,公办高校的学费是受到价格监管的,价格调整要走必要的程序,如成本监审、听证等,受到一定的制约。比如,大学办学的哪些支出能够算在成本之内,在成本分摊中学生收费占到多大的比例,理应都有成文的政策依据,都是成本监审计算的常数,如,学生学费不能超过总成本的25%,是刚性约束,防止用收费来买公共投入不足的单。此外,高校的收入中,社会捐赠的基金收入、学校的财产性收入,该如何列入成本核算等等,都值得考量和关注。事实上,在各种质疑声音中,大多都是这些收支结构细节的问题。
“涨学费”还欠一本“明白账”。虽然可以相信各地各高校“涨学费”不是一家的行为,发改或者物价部门作为主管部门,发挥了尽有的监督作用。但是,面对社会的质疑,话语的缺失或者语焉不详,都必然导致公众对涨学费程序的怀疑:凭什么增长那个比例?怎么监审的?有没有一个第三方的参与?
从某种程度来说,公众对“涨学费”的质疑,来源于高校财务的透明度缺失。试想,如果这些做得足够好,十年不涨的学费,适度作出调整自然会让人觉得相当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