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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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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责才是遏制“奇葩证明”的关键

□ 苑广阔
 

为解决要求群众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缺乏统一规范的问题,公安部等12部门起草了《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列出公安派出所不再开具证明的20类事项和应当或者可以开具证明的9类事项。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6月30日中新网)

每次“奇葩证明”被曝光,都会引发网友公众的一番热烈讨论和激烈质疑,但是过不了多久,更加荒唐与离谱的“奇葩证明”,又会在其他地方出现,简直给人以按下葫芦起了瓢,没完没了的印象。既然民意已经对一些证明完成了鉴定,贴上了“奇葩”的标签,为什么类似的证明,甚至是更加荒唐、离谱的证明还会再次出现?在我看来,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只有媒体曝光与舆论谴责,但是却没有任何形式上的追责。

比如媒体曾经报道过,面对一些部门要求出具的“奇葩证明”,连负责开证明的派出所都看不过去了,在开出证明的同时,也以附言的形式进行“吐槽”,赢得了网友的一片叫好。但是对于那些要求开出“奇葩证明”的单位或部门来说,尽管这样的“吐槽”很刺耳,网友的叫好声对他们来说也成了喝倒彩,但从警醒与惩戒的角度来看,也仅仅限于此了,不管是对于部门单位或者是工作人员个人,都不会伤及毫厘。

不过从现在开始,情况有望得到改变。公安部等12部门于近日联合出台了《意见》之后,为了让《意见》得到更好的贯彻落实,还专门下发了一份名为《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的通知》。

这也就意味着,以后哪个单位或部门再被曝出要求群众开具“奇葩证明”,等待他们的就不仅仅只有媒体的曝光和舆论的质疑,还有上级部门实打实的纠正与问责。问责就是追究,就是惩戒,就可能给单位或个人的绩效考核、职务升迁等带来负面影响,自然也就是一种警醒。所以只有严肃的问责,才会让有关部门和单位有所忌惮、有所触动,才会倒逼着他们去梳理、清理需要开具证明的事项,进而取消那些不合理的“奇葩证明”,把百姓从“奇葩证明”的无奈中解救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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