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旬阳县发布《关于加强对县城区流浪犬管理的公告》称:“群众每杀一只流浪犬可获200元奖励”。一时间旬阳县不少狗主人忧心忡忡,此举引发了不少市民及网友强烈争议。爱狗人士十分反感,他们说:不喜欢狗但不要伤害它。(6月18日《华商报》)
杀死一条流浪犬奖励200元,只要带着死亡的流浪犬,就可以到监管部门领取200元酬劳。政策的目的是为了还给百姓一个安宁生存的空间,不再让百姓担心被流浪犬伤害。治理流浪犬的政策是善政,也因此受到不少市民支持。一位市民就对反对者直言:政府消灭流浪犬是在维护市民利益为何指责?
流浪犬危害是巨大的。对于这一点很多市民都有切身感受。有人在街头会遭遇流浪犬追击,有人在家门口也会被流浪犬惊吓。更为严重的是,还有一些人被流浪犬咬死。
从这个角度来看,旬阳县治理流浪犬的规定,就是制度的善意,那就是要净化百姓的生活环境,让他们不再遭遇流浪犬的侵袭。但是,善意的政策也难以掩盖冰冷的残忍。
当地规定“凡散养、私自放养以及无人管理的犬只,一律视为流浪犬”,这实际上是扩大了打击范围。该打的打了,不该打的也打了。
打死一只流浪犬可以领到200元奖励。在发财心理推动下,就可能出现“见钱眼开”者,他们的目的不是打死流浪犬,而是打死犬只换钱,他们就可能偷偷灭杀百姓家的正常犬只,这很容易激发民间矛盾,甚至影响社会安定。
严格管理流浪犬的做法是对的。但是,更应该重视的是方式方法,不能一杀了之,而是鼓励捕获集中起来,有危害的“暴力犬”可以剿杀,没有危害的应鼓励市民合法认养。当然,最值得思考的是:该如何惩罚丢弃犬只的恶劣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