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条”借贷 岂能游离监管外
□史洪举
日前,有网友通过微博爆料称,有人通过一款熟人间网络借贷平台提供“裸条放款”,即进行借款时,以借款人手持身份证的裸体照片替代借条。当发生违约不还款时,放贷人以公开裸体照片和与借款人父母联系的手段作为要挟逼迫借款人还款。记者进入一些借款群发现,类似服务的确存在。(今日本报11版)
近来,各种各样的“校园网贷”风行于大学生群体之间,并已对部分借款大学生产生严重不良影响,如部分大学生套用他人信息借下高额贷款无法偿还后自杀身亡,给家人和被套用信息者带来极大麻烦;还有的网贷机构通过跟踪、威胁、公布当事人隐私等恶劣方式索债。而以裸体照片替代借条的借贷方式更罕见,也更恶俗下流。对此,固然有受害大学生涉事不深、经验不足、防范意识差的因素,但更有监管不到位、惩戒不严厉的原因。
“裸条放款”无疑也属于借贷合同,只是以裸体照片取代了借条,以公布裸照及其他隐私作为违约责任。这种损害公私利益的条款,应属无效,对当事人均不具有约束力。公布裸照及个人信息的违约条款显然没有法律效力,如果网贷平台一意孤行,轻则构成民事侵权,重则触犯刑法。
“互联网+贷款”不能成为“裸条”贷款等违法乱纪的挡箭牌,也不能让其游离在监管之外。需要监管部门积极作为,强化监管,并筛查贷款平台的违规行为,使“互联网+贷款”这一创新规范化地健康运营。
“爱心捐赠点”莫成道德陷阱
□汪昌莲
本是毕业生捐赠出来的闲置物品,不想这几天在“爱心捐赠点”接连发生学生们捐赠的衣物被居民哄抢,有的人甚至当场试换,现场一片狼藉,有些人被制止后才离开。12日,河北工程大学的学生将“哄抢”的过程拍摄成视频发布到网上,引来众多关注。(6月13日《北京青年报》)
高校设置“爱心捐赠点”,捐物遭到哄抢,表面上看,慈善被亵渎,爱心被践踏。然而,不容忽视的是,哄抢捐物的只是一些大爷大妈,多数市民对“爱心捐赠点”表示了敬畏。可见,高校只因“爱心捐赠点”遭哄抢闹心,而不为学生爱心捐助所感动,不为多数市民敬畏“爱心捐赠点”所心动,显然是一种偏执的矫情。
试想,在当今法治社会,捐物放在室内,是断然不会出现哄抢现象的。但高校在校外设置“爱心捐赠点”,实际上给一些居民造成了误导,造成哄抢现象,使他们不知不觉地掉进了“道德陷阱”。
行善事,献爱心,固然值得推崇,但要注重方式和方法,追求简单,简化过程;特别是,不要在校外设置“爱心捐赠点”,以免一场校园内部的公益慈善活动,成为测试公众诚信和人性的“道德陷阱”,引发“捐物遭哄抢”之类的公共道德事件,人为地放大公民素质硬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