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粽子”网上热卖 倒逼监管“上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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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无粽子”网上热卖 倒逼监管“上线”

□ 汪昌莲
漏洞 王恒/漫画
 

端午节即将到来,粽子销量增加。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小作坊的“黑粽子”和网上销售的“三无粽子”流入市场,存在安全隐患。(6月7日中国新闻网)

“黑粽子”“三无粽子”在网上热卖,质量安全靠“人品”,令人堪忧。不可否认,我国网络商品交易的法律法规还不健全,国家出台的《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中,并没有对经营食品作出要求,网上食品销售存在很多监管盲区。特别是,网店食品经营入门条件偏低,相关信息审核并不严格,相当一部分的网店,连最基本的经营资格都不具备,以家庭小作坊为据点的食品生产商,很难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这也给“三无粽子”在网上热卖,提供了现实平台。

调查显示,仅淘宝网便有4160种“自制食品”,有些“自制食品”一个月甚至能出货数千件。这些“自制食品”主要来自家庭作坊和小食品厂,大多没有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号、食品添加剂、厂址等信息。这些“三无”食品,一旦遇到质量问题,商家因逃离了常态化的市场监管,便以买家保存不当等理由拒绝赔偿,给网络食品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据食品安全网购情况调查显示,有近40%的消费者表示不会选择网络购买。他们不会购买的最大原因,也是在食品的质量方面。

然而,网络消费正在步入人们的日常生活,网络食品安全问题亟待解决。如何加强对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准入和监管,成为当前和今后面临的一个新课题。如此语境下,今年9月,国家食药监总局在《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对包括微信朋友圈、饿了么、淘宝网在内的网售食品做出规定,拟要求经营者须具备餐饮资质,平台方需严格审核真实信息,违者将处以罚款并负有连带责任。

可见,“三无粽子”网上热卖,倒逼监管“上线”。首先,应加快《网络食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的实施,建立网络食品经营行为的准入和监管机制,在法律的架构下对网上销售模式进行规范管理,要求食品经营者均应先办理证照、再上网经营,从准入源头环节引导经营者自律。同时,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能力,向消费者传授网购技巧及有关注意事项,降低网购风险。特别是,建立健全处罚制度。网售食品的处罚方式和程度,除了“连坐”网店及网站之外,可以参照传统门店食品销售处罚模式,一旦发现过期或者假冒伪劣食品,要予以严厉处罚和打击,并在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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