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三拳”永留人间
微声音
“高考日不准请假” 有些过了
交通文明理应有“我是党员”
“直播吃灯泡” 是一种恶意炒作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6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交通文明理应有“我是党员”
□ 郭元鹏/文 朱慧卿/图
 

6月3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回应“党员交通违法抄告纪委”一事,证实下一步将在全国范围内逐步推广实施这样的管理办法。针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等10类交通违法行为,7月1日起公安交管部门将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上增加政治面貌和职业信息的采集项,此举旨在为部门信息共享、抄告联动及征信挂钩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提升我国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6月4日澎湃新闻网)

在全国推广“党员交通违法抄告纪委”管理办法的新闻一经发布就在舆论上掀起了热烈讨论。有人觉得这是个不错的办法,有人则认为这是管理部门的黔驴技穷。

现实生活中,交通违章违法的人很多,这里面既有普通群众,也有党员干部,甚至出现了很多奇葩新闻。在过往查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时候就出现过几次这样的事情:有人说,我是某某局的请通融一下。有人说,我是人大代表请关照一下。有人甚至说,我这就给你们局长打电话。这种特权的嚣张何来?就是因为他们以为交通违规违法不是大事情,就是因为他们觉得自己与众不同。在闯红灯过马路的人群中,不知道有多少党员干部就在其中。

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危害是巨大的,对于这一点相信所有不遵守交通规则的人也都是明明白白的。可是,他们依然在这样做。从维系交通安全的角度来看,我们确实需要关注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了。这个时候,交通文明出行就应该有一个“我是党员”。“我是党员”,就应该有个党员的样子,就不能和普通群众一样去违反交通法律法规,就应该成为文明出行的典范。

“党员交通违法抄告纪委”是一次监管强化的提档升级,能倒逼党员干部少些不文明出行的任性而为。在查处了闯红灯的党员干部之后,通报给纪委,这些人就会有所畏惧,倒逼他们都文明出行。

党员干部酒驾、醉驾、无证驾驶属于犯罪行为,虽然已经在交警部门被处罚了,可是交警部门也有义务让当地纪委知道这些党员干部的违法情况,以便更好地监管这些党员干部。

“党员交通违法抄告纪委”不是黔驴技穷,而是管理创新和智慧。这样的好规定值得在全国推广。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