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上海的一位毛先生遇到这样的烦心事:他的手机每隔五六秒就会拨进一次电话,每次来不及接听,对方就挂断。一天下来,手机能累计显示近万个未接来电,在这种狂轰滥炸之下,他几乎无法用手机正常地接打电话,工作生活饱受干扰。(6月2日央广网)
每天上万个来不及接听就被挂断的骚扰电话,这简直就是一种灾难。彻底关掉手机,又怕遗漏了真正打给自己的电话,但是如果不关机,恐怕连觉都睡不安稳了。面对这种情况,依靠手机用户自己的力量,几乎没有解决的可能,那也就只能求助于通信运营商,或者是公安部门。但是面对手机用户的求助,不管是当地的公安部门,还是运营商,给出的答复基本就是“拦不住”“管不了”。
尤其是作为通信运营商,为了表示自己的“无能为力”,竟然祭出了“主叫方有通信自由,不好去拦”这样的话。这句为自己辩解的话的背后,实际上蕴藏着很丰富的内容:一,“主叫方有通信自由”,这说明运营商把一天几万个,任何正常人都觉得不正常的骚扰电话看做是一种正常现象,而不是一种骚扰,正是这样的纵容态度,才让各类骚扰电话有恃无恐;二,“不好去拦”,说明以通信运营商目前的技术手段和能力,是可以对骚扰电话进行拦截,还手机用户以清静的,但是他们不愿去拦,也没有去拦。
任何手机用户都享有法律范围内的通信自由,这点没有错,但是如果一方为了自己的所谓“通信自由”,就野蛮剥夺了别人的“通信自由”,那么这样的“通信自由”还应该得到保护吗?通信自由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一个基本前提,是遵纪守法,在法律框架内享有通信自由的权利,但是骚扰电话明显是一种违法行为,是对他人合法权益带来严重侵害的行为,岂能用“自由”来为违法背书?
不管是骚扰电话也好,诈骗电话也罢,以通信运营商现在的技术水平和能力,既能够分辨,也能够拦截,即便不能百分百地分辨与拦截,至少也可以保证绝大多数用户免于被骚扰、被诈骗。运营商之所以不去做,所谓保护对方“通信自由”是假,一是不想因为拦截失去一部分客户,甚至还是自己的大客户;二是服务意识欠缺。除此以外,没有其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