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一女子对外谎称自己是公司法人,打着公司的幌子四处骗钱,先后骗取20名受害人567万元左右。记者昨日获悉,因案情重大,合肥瑶海区检察院将这起诈骗案移送合肥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魏某某,女,54岁,2007年4月11日至28日和2007年5月12日至8月,她曾两度短时间担任合肥某环保用品公司法人。而在2007年4月29日至2007年5月11日以及2007年8月至今,该公司法人均为王某某。从2007年至2014年期间,魏某某对外谎称自己是该公司法人,打着“公司建设科研楼遇到资金困难”的幌子,利用伪造房产证、私刻该公司公章等手段,向多人借债,并许以高额利息。期间,她共从孙某某等20名受害人处,诈骗现金567万元左右。
经查证,魏某某实际上只是该公司股东,而该公司共建设有两栋大楼,一栋六层办公楼(已竣工)、另外一栋是11层科研楼(未竣工),两栋大楼均由法人王某某同承建公司签订合同,且两家承建公司并未收到魏某某的任何资金。今年1月,魏某某因涉嫌诈骗罪被检方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