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天价”救护车不能止于退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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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天价”救护车不能止于退钱

□ 张玉胜
 

家里有危重病人需要转院,您会跟救护车讲价吗?近日,泰安市民王女士就遇到了这样的事情,父亲因为消化系统出血需要转到济南接受治疗,80公里的路程,救护车竟要价3600元。面对病情危重的父亲,王女士只得掏了这笔钱。但是事后她却越想越不对劲,细算下来,每公里路竟要收费40多块钱,这救护车也有点太贵了吧?(2月24日《齐鲁晚报》)

从咨询时的每公里15元到80公里路程的实际要价3600元,再到受到质疑后退还的1500元,一波三折的救护车收费究竟有没有“谱”?矫正每公里40多块钱之类的“天价”救护车收费,岂止是想退就退的简单了事?认真反思“天价”救护车背后存在的思维扭曲、功能错位和监管乏力等现实短板,才有望遏制救护车使用与收费的乱象丛生。

救死扶伤是医疗机构的从业道德和职责使命。作为承载院前急救任务的120救护车,理应成为展示医疗机构形象和诠释救死扶伤精神的重要窗口。而其依规合理的收费、急人所急的态度和及时科学的施治,当为拷问其服务质量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透过趁人之危的漫天要价和遭遇质疑后的随意退钱,人们涌出的首推疑问便是对救护车的功能定位该如何界定?尽管其购置、使用及保养也不可避免地涉及到管理成本,但既然属医院正常的救死扶伤工作的一部分,其功能当归属公益性质,而高价宰客或“协商定价”的举动,明显属只图牟利、悖逆公益的纯市场行为。

坚守救护车的公益性,就需对其使用管理有一个明确清晰的成本估算,并在此基础上核定出保本微利的价格标准。即便是以市场管理的思维从事公益性事业,也当恪守以人为本的服务性宗旨,充分考虑民众的承受能力,并切实保障和维护好患者的消费权与话语权。

透过这起“天价”救护车事件,人们也不难窥测出其失之周延的诸多制度性漏洞。比如,120救护车究竟是不是“只能接病人,不能出去送”;亦或是只能去周边,不能跑长途?同一条道路缘何往返收费价格迥异?失范的价格该如何遏制乱象、回归公益?“天价”救护车的根本症结并非只在一个“钱”,“退钱”之余更需从思维矫正、制度完善和管理到位的更深层次把脉问诊、综合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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