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医疗纠纷 必须回归法律渠道
治理干部档案造假 需打“持久战”
非常道
微声音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月18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治理干部档案造假 需打“持久战”

□ 何勇海
 

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监督干部要求,中组部在全国部署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截至目前,420人因档案造假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186人因档案问题被记录在案。(1月17日《北京青年报》)

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是从严管理、监督领导干部的应有之义。干部人事档案从某种程度上说,是组织部门选贤举能、知人善任的第一道关口,一份真实、全面、准确的干部档案,在选拔、任用干部时能产生一定的凭证作用和参考作用。

然而近年来,干部人事档案造假事件时有报道。有的篡改“三龄”:年龄、工龄和党龄,目的在于突破选拔任用时的“三龄”限制,争取提拔或延长任期;有的篡改“两历”:履历和学历,目的在于突破职级工作年限、最低学历等要求;有的则篡改“身份”:骗取干部身份,通过借调、交流等方式进入政府机关解决公务员编制。

可以说,干部档案造假是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源头。中组部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是给干部档案来次“大普查”与“大过滤”。这只是阶段性动作,还得常态化地增设“监控器”和“防火墙”。干部档案之所以能够大肆造假,不只是管理疏松,还在于制度执行不给力,造假成本太低,对造假者缺乏震慑力,据说几乎都是党纪处理,更轻的则可能仅是政治前途暂时遇阻,风头过后照样升官发财。如此处罚随意性较大,显得轻描淡写,难怪今天刚查了个“易容者”,明天可能又会钻出一个“冒牌货”。

整治干部人事档案造假需由表及里,开展专项审核只是表,弥补制度漏洞才是里。这包括,对干部人事档案予以常态化审核,“凡提必审、凡转必审、凡进必审”,这是从严治吏的必然要求。每发现一起人事档案造假都要全程倒查,不仅查处当事人,且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视情况予以免职罢官乃至追究法律责任;将干部人事档案“晒”进网络,即使干部异地交流也能实现查询,也公示于阳光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让造假者难以静悄悄“变脸”。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