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诊后得知需要开一些消炎溶液,市民马先生按照医嘱,购买了2瓶150毫升的溶液。“看了说明书后我才知道,这种药品需要稀释10倍后使用,这样算下来,我这辈子也用不完。”马先生表示,他并非怀疑医生的诊断水平,只是希望医生在开药的时候能够“手下留情”。(12月23日《华商报》)
很难判断开这样两瓶溶液算不算“大处方”,但是对个体来说用药量确实有限,一辈子也用不完,客观来说这不仅仅是区区几十元不必要的负担,也是药品的浪费。对此,医生表示药品只有大剂量包装,或许是情有可原,但开了2瓶又如何解释?
更令人感到荒唐的是,负责投诉处理的人员,还表示“如是患者觉得剂量太多,可以当场和大夫沟通”。医疗用药的剂量是大是小,患者又如何能知?毕竟,用药与个体差异、患病类型、病情轻重等诸多因素有关,需要医生根据治疗的需要从严控制,不能拿来当饭吃。相反,等到患者从药的分量靠直觉都能判断,医疗的本义不知道跑偏到哪儿了。
同样的看病开药,多年以前,医生拿着瓶子数药片,在小包装袋上写医嘱,就算是一些外用的溶液,也是经常小瓶分装。而实践证明,这样开药对治疗效果没有什么影响。虽然,社会发展了,经济条件改善了,药品也丰富了,但是医疗用药并不意味着要用大包来衡量。说到底,还是医生缺少善待患者的观念。开药不是医疗的全部,但开药本身代表了医者的态度以及医疗的精准要求,用最适合的药、最恰当的药量来治疗患者,而不只是针对某种病,开具普遍意义的药方。倘若如此,医生或许抱本医书就能当了。通常在患者无法判断药量是否合理的情况下,理应是从医者应当坚守职业伦理,而非靠患者来诉求“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