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教育厅近日正式公布“禁补令”实施方案,对在课堂上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课上不讲课后讲并收取补课费的教师重点查办。同时,要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一律停职检查。(11月15日《华商报》)
不可否认,有偿补课,已成为久治不愈的一种顽疾。尽管国家及地方都有明文规定,且频下“禁补令”;但对于这个“禁补令”,各地学校是“明执行暗抵抗”,借辅导、培训之名变相有偿补课的违规动作,一刻也未消停过。特别是,过去由于没有处罚措施,“禁补令”实际上已沦为“进补令”。如此语境下,陕西规定严查参与有偿补课的教师,同时校长承担连带责任,可以说是“史上最严”的“禁补令”。
“禁补令”之所以沦为一纸空文,不光是应试教育体制问题,更是某些既得利益者,拿体制当违规补课的挡箭牌。一些学校和教师,他们靠有偿补课敛财,“分数”成了他们进入腰包的“钱数”,“高考指挥棒”,成了他们挥舞的“金箍棒”。
因此,只有带牙齿的“禁补令”,才能落到实处。换言之,光有禁令没有责罚不行。各地应借鉴陕西做法,提高“禁补令”的执行力,进而祭出强硬的惩戒措施,遏制学校和教师有偿补课的利益冲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