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实名制还需有“两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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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实名制还需有“两防”

□刘鹏
顾此不能失彼 王恒/漫画
 

根据中央综治办等15部门联合出台的有关规定,从11月1日起,快递将开始推行实名制。快递行业将全面推进“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项措施。(11月1日齐鲁网)

所谓的快递实名制,是指市民在寄递快件时,需要出示身份证、登记个人信息,并将信息录入电脑,以此实现实名递收的递件方式。

毫无疑问,在快递业迅猛发展与相关违禁违规现象频发的情况下,快递实名制是一项保证快件安全、保障快递业健康发展等的有力举措。同时,实名制也将是快递行业未来发展的大势所趋。

处在普通收寄件人的角度看,推进快递实名制的良苦用心与利好也并不难理解。特别是,一些违禁品被违规收寄,事实上已经对普通消费者等造成了重大伤害。比如此前曾发生在山东的“毒快递”事件:因为快递公司收寄了违禁化学品,导致化学品泄漏,污染了消费者网购的鞋子,结果导致消费者收到鞋子打开包装查看过程中毒,最终不治身亡。

尽管快递实名制是众望所归,但其在落实与操作过程中,显然还有两个方面的问题需要防范。

一要防落实打折扣。拿收寄验视来说,此前相关法规对此早有明确要求,但一些快递公司往往为了利益,或者不愿意得罪顾客等,对收寄验证走过场。再加上如今快递业发展迅猛,相关快递公司大小不一,且经营方式不规范,甚至存在鱼龙混杂等局面,相关从业人员更是存在素质与水平不一等问题。因此,在实名制落实过程中,有必要防范各快递公司执行不力,或者拒不执行等问题。

二要防寄件人的个人信息泄露。快递实名制以登记寄件人实名、身份信息、联系方式等为实施前提。这些信息被快递公司等掌握之后,是否会变成一些广告行业或业务的“唐僧肉”?对此,我们显然是不得不防的。一方面,掌握了大量寄件人的个人信息之后,保护这些信息本身就是一个大难题;另一方面,受利益驱使,个人信息被贩卖的危险明显是存在的。因此,防止快递实名制以后的个人信息泄漏,迫在眉睫而且任务艰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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