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李娟为救人被狗咬,此后几天募集善款超过70万元。然而,10月19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却从利辛警方和120急救中心证实,伤者李娟并非在路边救人所伤,引起舆论哗然。(今日本报05版)
随着事件的反转,所谓的救人却成为名副其实的“骗捐”,而且数额多达70万元。其背后,无疑对社会各界爱心捐赠人士带来一次不小的打击。仅仅只是一天时间,募捐数额直线上升,网络募捐渠道的捐赠威力可见一斑。
“互联网+慈善”的模式正在我国慈善领域异军突起。从过往经验来看,网络特性被人利用,可能让此种形式陷入尴尬境地:网络作为虚拟空间,爱心人士对救助对象的考察往往只能听其一面之词,缺少必要的考证,其真实性容易受到质疑。部分受捐助者,利用网络环境作秀,其悲情索捐的形式已经超过了募捐的本意。例如:在街头摆摊男扮女装卖卫生巾救女的王海林、愿做“人肉沙包”救子的夏军、“卖身救子”的王武煌等等。
但是,不可否认的是,跟任何慈善机构的捐赠一样,网络募捐也要经得起公益考验。笔者认为,让网络募捐得到良性的发展应当从三方面入手:第一,相关网站或监管部门应加强项目发起的资质审核,帮助网友在前期实现网络募捐行为的真伪鉴定,从源头上规避救助双方信息不对等的弊端。
第二,应由社会第三方机构加强对网络捐赠的善款流向的追踪。动态的后续监管能够让救助帮扶对象确立精准化、社会价值最大化。如此,才能避免后续因资金使用不透明带来的捐助双方不必要的纠纷,也有利于网络募捐尽快走出“信任危机”。
第三,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设。提供有法可依有法必依的慈善环境,能从法治角度解决慈善公信力不高,募捐资金使用、管理不透明,监管不到位等一系列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