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部长尹蔚民14日介绍了“十二五”以来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成就,称我国是目前世界上退休年龄最早的国家,平均退休年龄不到55岁。经中央批准后,人社部将向社会公开延迟退休改革方案,通过小步慢走,每年推迟几个月,逐步推迟到合理的退休年龄。(10月15日《京华时报》)
目前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剧,养老保险基金的可持续发展面临诸多困难。适当推迟退休年龄,提高个人缴纳养老金年限,既可以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又可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社会保障体系中养老保险基金的支付压力。因此,我们不妨借鉴国际成功做法,结合我国养老保障制度现状及劳动用工实际,采用持续渐进方式,逐渐将退休年龄推迟3到5岁,并实现男女退休年龄“步调一致”。
中国目前施行的退休制度,是1953年制定的。这个政策是依据当时人均寿命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制定的。此外,由于我国执行了提前退休、买断工龄等多样性的退休政策,导致平均退休年龄偏低,比国外的平均数字年轻近10岁。目前,中国人均寿命 73.5 岁,工作条件也有了很大改善。现行退休制度对体力劳动者更显适合,对科研工作者、医生、教师、企业高管等知识型人群,在年龄上“一刀切”,或采取男女有别,均显得不尽合理。
因此,在中国可试行弹性延迟退休制度,对身体健康允许、社会需要的专门人才,推迟3至5年退休,这些人如能晚几年退休,对社会的贡献大于给社会增加的负担,还能减轻社会的养老负担;而对长期从事高危、高污染以及劳动强度大的劳动者,也给他们一定的弹性空间,允许他们提前退休。当然,提前退休,要保持自愿原则。
实施延迟退休制度,不仅要富有“弹性”,而且要小步慢走,切忌动作过快过大。有关部门要尽早研究制定方案,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延长退休年龄,稳步实施选择性的灵活退休政策;避免短时间内大幅度延长退休年龄,或进行“一刀切”式的延长。总之,退休制度的建立,应体现男女平等和社会公平,应有利于社会保障体系的可持续发展,应更好地激励老有所为,让老年人在发挥余热、奉献社会的同时,生活得更充实、更有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