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身为绿宝电缆(集团)有限公司的业务员,刘某假借公司之名,委托合肥某电缆公司生产了一批假冒的“绿宝”牌电缆,并卖给合肥一建筑公司,意图借此获取巨额回扣。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获悉,合肥市瑶海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据了解,事发前,刘某是绿宝公司的业务员,去年7月,合肥一建筑公司从他手上订购了价值130余万元的电缆。双方签订的购销合同确定电缆品牌为“绿宝”,但刘某觉得销售公司产品的回扣有限,便将这笔订单隐瞒下来,找到合肥某电缆公司,并以绿宝公司的名义向该公司下了一笔订单,要求对方生产电缆后,贴上“绿宝”的标志。生产结束后,他将这批假冒电缆卖给了该建筑公司。经相关部门鉴定,该批电缆质量不符合相关标准,为不合格产品。据了解,该批电缆价值97万余元,生产该批电缆的合肥某电缆公司也已被调查。
庭审中,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刘某当庭表示认罪,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深深的懊悔。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