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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驴友“先救后罚” 具有标本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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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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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驴友“先救后罚” 具有标本意义

□苑广阔
 

10月5日,17名驴友在广西金秀瑶族自治县忠良乡长滩河自然保护区露营时,因暴雨遇险被困。当地政府组织搜救,历经51个小时,终于将他们救出。12日,记者获悉,当地相关部门对17名获救驴友每人处以罚款1000元。(10月14日《京华时报》)

当地动用了各方力量、耗费了无数资源把遇险驴友救了出来,现在又对每人开出了1000元的罚单,这在很多人看来显然难以理解。事实上,近年来国内多次发生驴友野外徒步或探险过程中违规进入各类“禁地”而遭遇意外的事件,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无不投入巨大人力物力予以救援,但是事后向被救出的驴友开出罚单的案例,却少之又少。这主要还是因为公众觉得面对遇险的驴友,政府施以援手是责任和义务所在,哪有政府救人还“要钱”的事情?更何况有时候驴友遇险事件中还会遇到有人失踪、遇难的事情,政府的罚单更难以开得出。

当公众从情感角度出发认为政府救人是理所应当,而罚款就是不合时宜的时候,显然有意无意地忽视了驴友在徒步探险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必须接受处罚的事实。近年来屡屡发生驴友违规进入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然后遭遇险情,不得不动用公共资源和各方力量进行救援的事件,而每一次事件都曾经引发过广泛的质疑和争议。尽管驴友遇险需要救援是事实,但驴友因为违规才遇险这也是事实,从生命宝贵、政府责任的角度出发,对遇险驴友进行救援政府责无旁贷,但救援之后也应该按照国家有关的法律规定对违规驴友进行依法处罚,两者理应并行不悖。

反过来说,如果因为驴友遇险了,甚至说有人在事件中遇难了,然后就置国家法律规定于不顾,对违规驴友网开一面,那么客观上只会助长更多驴友违规进入各种“禁区”,遇险以后又得耗费大量的财政经费和公共资源去救助,这显然不是公众所愿意看到的。

罚款不是目的,目的是警醒那些喜欢野外探险和徒步的驴友:我们不反对野外活动,但野外活动也要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所以,此次广西金秀当地政府对驴友“先救后罚”具有标本意义,可以警醒更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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