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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 还需打破更多束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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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10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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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招考 还需打破更多束缚

□禄永峰
 

2016年度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将于2015年10月15日至24日启动。此次共有120多个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参加招录,计划招录2.7万余人, 创历史纪录。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名参加中央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首次仅面向体制外人员进行招录。(10月14日《京华时报》)

近些年,公务员招录实行“凡进必考”制度,既实现了公务员进入机制的科学化、规范化,也为公务员队伍建设注入了新活力,一定程度上实现了从“伯乐相马”到“赛场选马”。此外,还遏制了公务员录用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然而,在传统教育观念和思维的束缚之下,社会上一些用人单位选人用人,只重“出处”不看能力,使人才评价机制剑走偏锋、庸俗单一,早已需要加以改进和完善。而在招考公务员具体实践中,有些地方招录公务员对体制身份限制较僵化,不是择优录用,而是录用“体制内人员”;还有不少地方招考直接限制报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把一批同等学力的自考生和高职、高中毕业生排斥在外,有违公平竞争原则。

客观地讲,选贤任能,只看身份、学历、年龄,这固然与以貌取人没什么两样,不利于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何况,学历教育是对考生履职能力有一定影响,但没有必然联系。

十分令人庆幸的是,一方面,现代教育理念和模式更加注重学生素质教育,倡导学生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更多用人单位也更加注重求职者的实际职业技能,人才评价考核机制日趋科学合理,很大程度上体现出社会个体价值取向的多样性,以及用人单位人才评价的多元化。因此,公务员招考打破“体制身份”限制还不够,应该本着唯才是举、不拘一格降人才的原则,还要彻底打破学历、年龄等条件限制,打破更多束缚,有效促进人才成长多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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