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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合肥二手房买卖须网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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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合肥二手房买卖须网签
二手房一房多卖,将自动关闭合同
□ 记者 任金如
 

昨日,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合肥市有关部门获得确切消息,自9月24日印发之日起,《合肥市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开始执行。这也就意味着合肥市二手房网签正式启动,在该《规定》实施后设立三个月过渡期,2016年元月1日起办理存量房登记交易只受理网上签约合同,不再受理纸质手工签约合同。

门槛:有从业资格才能办网签

不是所有的房地产经纪机构都可以开展网签,具备房地产经纪人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才可以向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租赁处申请网签密钥。网签密钥设置为经纪机构管理密钥和合同网签密钥,经纪机构管理密钥主要用于经纪机构对本单位经纪人员的管理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解除,合同网签密钥主要用于对房源真实性的核对,经纪服务合同和存量房买卖合同的网上签订。

合肥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和各房屋办证中心要在交易大厅设立存量房网签窗口,为不通过经纪机构居间服务自行进行存量房交易的买卖双方提供网签服务。

房地产经纪机构在接受居间代理委托并发布存量房出售信息前,应当首先核对委托方的身份信息(包括资格证件),对委托人不是房屋产权人的,应当要求其提供有效的代理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对无法提供代理出售房屋授权委托书的,不得接受居间代理委托业务。其次,要对委托房屋信息进行核对,符合条件的,经纪机构应当与委托方通过网签系统在线签订居间代理委托协议,并编制《存量房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方签字确认后,方可发布有关房屋出售信息。

规矩:一房多卖,系统自动关闭

网签正式开始实施之后,“一房多卖”以及虚假房源基本上没可能。根据同时印发的《合肥市经纪机构存量房交易网签管理暂行规定》,对于网签合同的管理将更加严格,卖房人在委托卖房过程中,可向多家经纪机构委托,并签订《合肥市存量房经纪服务合同(委卖)》。但只有在经纪人(协理)的指导下,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一致后,才可签订《存量房买卖合同》。《合肥市存量房经纪服务合同》(委卖、委买)超过委托期限或委托人在其他公司网签了《存量房买卖合同》,网签系统自动关闭该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的经纪服务合同。

《存量房买卖合同》内容更改或解除时,应首先通过经纪机构管理密钥、合同网签密钥进入网签系统,再由买卖双方输入密码,方可对合同条款内容更改或解除。经纪机构和经纪人员不得应买卖双方当事人要求,出于偷税漏税等目的对合同成交价值等内容进行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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