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刘鹏
9月5日,江苏常州市三井派出所的接警大厅接待了一名董姓妇女。董女士希望派出所为丈夫任某开具一份“保证不再以开煤气的方式自杀”的证明,提供给燃气公司。原来此前的9月2日,董女士的丈夫因为家庭矛盾曾开天然气自杀,燃气公司停了她家的天然气,并提出了这个证明,要求派出所盖章后生效。
前不久,公安部发出相关通知,表示公安机关将不再开据18种“奇葩证明”,“不自杀证明”显然包含在内。因为不自杀是一种自律性要求,派出所等公安机关是无法保证更无法证明的。事实上,董女士的请求也被派出所拒绝了。最终,燃气公司要求董女士的丈夫任某写了一份“不自杀保证书”,为董女士一家开通了燃气。
燃气公司的出发点与初衷等,无疑都是良好的。因为一旦有用户用天然气自杀,其危及到的,不仅是自杀者的生命,同时也会有连锁反应:比如引发爆炸,造成同楼其他住户生命与财产安全威胁;比如引发特定片区用户停气,给居民生活造成不便等影响。但仔细分析之下,燃气公司为了消除隐患,提出的“不自杀证明”要求,以及真正使用的让当事人写“不自杀保证书”办法,其实都是没有必要的,而且完全多此一举。
“不自杀保证书”由当事人书写签名,或者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但其实际约束力有多大,还真很难说。如果当事人一定要自杀,岂是一份保证书就能够阻止与避免的?
天然气是公共商品,用户在开通使用之时,都与燃气公司有相关使用合同,其中大多都有“保证安全使用”的用户责任与义务款项。很明显,“不自杀证明”也好,“不自杀保证书”也罢,其实都是没必要的。燃气公司之所以提出这样的要求,其背后问题显然在于,一些天然气等产品使用合同被束之高阁,相关天然气安全保护等法规宣传不力,更没有真正落实到位。这些,显然才是最值得我们关注和警惕的!
学习专业靠抓阄
会埋没多少人才?
□ 郭元鹏
什么要靠手气?搓麻将、买彩票……衡阳南华大学城建学院土木工程大类大二分专业也靠手气,同学们通过抓阄来选定专业。史林同学抓中了“岩土工程方向”,与自己喜欢的“道路桥梁方向”失之交臂。他说不想学这个专业。
校方称,有的专业想学习的学生多些,有的专业想学习的学生少些。如果按照学生自己的选择,就会出现这样的问题:有的专业教室不够用,有的专业就开不起来了。
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学校想了一个办法,让学生抓阄,抓到什么专业就要学习什么专业。这种表面上的公平,其实也是一种公平而已。首先,此举剥夺了个人爱好,当学习专业只能依靠抓阄的时候,还如何实现个人爱好之下的学习成长?其次,埋没了多少人才。喜欢的专业不能学习,学习的是不喜欢的专业,在这种丧失了爱好基础上的学习,会导致很多原本可以成才的人,因为“不喜欢”而“不热爱”,因为“不热爱”而难成才。古往今来,有多少人就是因为特别热爱,才克服困难成为行业佼佼者的。
只有学习自己喜欢的专业,才能在走上社会之后更热爱自己的岗位。如果真想做到公平,需要的不是抓阄,而是依据学生爱好调整专业。让学生自己选择专业,什么专业需求多就扩大,什么专业需求少就缩小。学校专业应该为爱好者设立,而不是为了专业而改变学生的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