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治理空气污染,河北省邢台市南和县对公交车实施限行,然而私家车、政府公车等类型车辆均可以在城区内行驶,此举引发部分居民不满。公开报道显示,邢台市空气质量长期位居全国后列。环保部公布的2015年7月空气质量“后十名”城市名单显示,邢台名列倒数第一。
为了达到治污的目的,地方政府采取汽车限行政策,给民众的日常出行等生活带来不便,让民众付出一定的牺牲,纵然很多人对此举有一些怨言和不满,但也并无不可,最终还是能得到人们的理解。因为研究表明,汽车尾气是空气污染特别是PM2.5的重要污染源之一,甚至已经是一些城市空气污染的“罪魁祸首”。然而,出台汽车限行政策有合理性,并不等于出台公交限行政策也是对的。相反,公交限行开错了治理污染的药方,是彻头彻尾的错误药,不但不能治污,反而是给治污添堵,与治污南辕北辙。
汽车限行,减少道路上行驶的汽车数量,可以直接减少汽车尾气污染,有利于治理空气污染。但是,相比较而言,道路上行驶的汽车主要是公车和私家车,方便市民出行的公交车数量较少。从这个角度说,公交限行,私家车、公车不限行,并没有减少汽车尾气的最大源头,对治理汽车尾气污染的作用相当有限,实质上是一种“劫贫济富”的治污手段。
退一步说,即便小县城现在使用的公交车污染过重,公交限行主要是限制污染过重的公交车。但在个体出行的平均污染上,落后的公交车污染还是比私家车要轻。因为私家车和公车只是少数有钱人、有权人出行的交通工具,公交车才是大多数普通市民的出行工具。而且,政府应当做的是加大财政投入,加快公交车的更新换代,尽早让清洁能源公交车上路,而不是拍脑袋的一禁了之。
事实上,根据欧美发达国家的治污先进经验,要减少汽车尾气污染,降低汽车噪音污染,关键是要推动全民绿色出行。说白了,就是鼓励和引导市民步行、骑自行车或者乘坐以公交车、地铁为主的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驾驶私家车出行频率,进而减少路面上的汽车数量。这既能满足市民出行,给市民生活带来方便,又可控制大气污染,一举两得。换句话说,治理空气污染的有效对策应当是采取公交优先政策。南和县出台公交限行恰恰与之背道而驰,在治污上完全是走南辕北辙之策。
总而言之,治污没有错,但在治污政策的选择上,要开对药方,不能任性为之,不能给民众生活添堵,失去民众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