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市一煤矿通过移花接木手段套取的国家240万元补助资金还没捂热,就遇到了一个“大胃王”,一口就被“啃掉”了190万。这个“大胃王”不是别人,而淮北市烈山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颜现明。日前,随着淮北市中级人民法院法槌的落下,该案背后的一个个内幕也被曝于大庭广众之下......
“辛苦”骗来的240万企业只拿到零头
颜现明,根据司法机关调查的结果显示,出生于1962年的他曾有好几个名字,分别是颜献明、颜宪明。身份在淮北当地也算显赫,曾任淮北市烈山区统战部部长、烈山区政协党组成员、副主席。
法院审理查明,2007年七八月份,颜现明得知中央财政有关于煤矿技改项目的资金补助,并告知淮北市烈山区新洪杨煤矿实际控制人黄某某,表示其认识淮北市财政局相关人员可以帮其申报。黄某某同意并安排人员将2005年的申报资料稍作改动上报淮北市财政局。后颜现明找到负责该项目申报工作的淮北市财政局副局长张某某让其多加关照,张某某安排王某某未按照正常审批程序给予申报。
2007年12月,240万元矿产资源补贴资金拨付到新洪杨煤矿,颜现明以协调关系找人帮忙需要感谢为由,向黄某某索要现金190万元,黄某某同意并交付此款。
据黄某某证言显示,申报通过,其获得24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颜现明说为申报该项目他动用了不少关系,申报成功了应该表示表示,让其给他190万元,由他去表示。后其将190万元交给颜现明。
要190万“打点费”自留168万
在申报补助资金中起到关键作用的淮北市财政局原副局长张某某证实,2007年夏,其问颜现明是否争取中央矿产资源保护项目资金,他表示同意并让其多支持。后洪杨煤矿上报了有关资料,其给王某某打招呼,说洪庄村是淮北的亮点,要多加扶持,后该项目顺利申报成功,洪杨煤矿获得240万补贴资金。2007年底或2008年初的一天晚上,颜现明告诉其项目搞成了,并给其20万元。被张某某授意不按正常审判程序申报补助资金的王某某向司法机关证实,2008年春节前,颜现明在帝景翰园小区门口给其2万元表示感谢。
法院查明,颜现明从190万元中取出20万元送给张某某,2万元送给王某某,余款据为己有。案发后,颜现明主动退还所得全部赃款。
据曾任洪杨煤矿政工科副科长证实,洪杨煤矿的申报资料都是虚假的,是利用政策套取国家的钱。
政协副主席最终定性为诈骗和行贿
对于颜现明自留168万元的行为,法院定性为诈骗。对于钱的去向,颜现明供述表明,190万元中的62万元被其送人,28万元被其用于养鸽厂的经营,另100万元其交给妻子穆某某用于养鸽厂的经营。
淮北市中院审理认为,颜现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168万元;为谋取不正当利益,送给国家工作人员现金22万元,其行为分别构成诈骗罪、行贿罪。颜现明犯数罪,应予并罚。遂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以犯行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