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27日上午,引发社会关注的黄山市屯溪区新潭镇男子金年有涉嫌妨害公务罪一案,在屯溪区法院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审理,关注此案的群众以及20多名社区服刑人员参加了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3月25日21时许,新潭派出所调查姚红被殴打案件中,发现违法行为人系被告人金年有。民警电话传唤金年有未果后,所长朱益进带领协警胡玉成、汪伟、詹海前往其家中传唤。在途经新潭东关村关口处时,民警发现了金年有,遂向其出示传唤证并要求他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金年有拒不配合还辱骂民警,后民警强制将其带上警车,金年有用脚踢了朱益进脸部一脚,并用言语威胁朱益进。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金年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遂以犯妨害公务罪判处其拘役5个月,缓刑7个月。
市场星报、安徽财经网记者从黄山市公安局了解到,2014年1月份至今年7月份,黄山市公安局共有9名民警在办案过程中被袭,该局维护民警合法权益8人,追究刑事责任4人、治安处罚4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