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义杰
导游服务质量差、态度不好成为了导游业的弊病,通过将导游小费合法化来提高导游收入,试图改善导游的生存生态,来提升导游的职业荣誉感与幸福感,间接提升导游服务质量,在笔者看来,这分明是一种脱离了现实的举措。
一方面是我国游客没有支付小费的习惯,另一方面是,部分导游缺乏职业和道德感制约,出台小费合法化的规定,只能是火上浇油,导致部分导游的索求无度和多数游客的心理负担。
毫无疑问,给导游小费是国际上的通行惯例,但这个惯例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和制度之上的。那就是,人们已经形成给付小费的文化,行业也建立起了全面的规范。我国旅游业之所以乱象丛生,问题其实已经十分明确,那就是我国导游普遍的境遇是“无底薪、无保障、无尊严、无身份”,当导游的自身权益无法得以保障,自身的利益任由公司侵犯,那么,导游自然会将矛盾转向,将火气发泄到游客身上。
不能不说,“导游小费合法化”是脱离现实的臆想,其背后是各方利益的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