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报讯 8月11日,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淮南市潘集区原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明辉受贿一案。
董明辉原系淮南市潘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副县级),曾任潘集区田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2015年4月22日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
公诉机关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至2012年,被告人利用担任潘集区田集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淮南润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拆迁、分户丈量土地、项目申报立项以及个人职务任免上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115.6655万元。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受贿罪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于公诉机关的指控,在法庭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当庭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案件审理。
该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