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文化部发布了近期排查内容违规文化产品的结果,共有120首网络音乐产品被列入黑名单,要求集中下架。文化部相关负责人表示,“拉黑”歌曲的原因系涉及淫秽、暴力、色情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今后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提供,否则将依法查处。(8月11日《新京报》)
可以想象得到,能被文化部从网站上梳理出来的东西,一定是有着相当强的传播力和渗透力了。那么,问题来了,那些没有被梳理到的,在不被文化部所知道的新媒体平台上的,依然任性地吐槽、骂娘甚至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的类似网络歌曲还有多少?又该怎么办?
对于网络音乐歌曲粗俗现象,不能简单“拉黑”就了事,文化部门应该还有许多的事情要做。比如,在进一步引导激励更多文艺工作者去创作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网络文艺作品,以占领网络阵地的问题上,该如何去做?又比如,在进一步校正广大网民特别是有一些才气和名气的草根网民的思维观念、创作方向,以此创作出符合时代发展的正能量作品上,该如何做?再比如,网络“七条”底线,拒绝传播违规网络文艺作品这是硬性规定,各级各类网站特别是商业网站为什么不遵守?在加强网络监管巡查防患于未然上又该如何做?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