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欲选拔800名国企精英
合肥市调整职称外语考试政策
我省将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拆迁办领导 从安置资金提现149万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5年8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一期  下一期
返回版面 版面导航

我省将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
每季度公布一次
胡田田 记者 李皖婷
 

星报讯  有些药物,在临床治疗时“有它不多,没它不少”,但是价格又畸高,我省称之为“异常使用药物”,这些药用多了往往是医药费用攀高的重要因素之一。近日,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发出关于建立重点药品监控目录预警管理的通知,力图给这些异常药物套上笼头。该委药政处主要负责人说,首份目录正在制定中,纳入目录的药物预计达50~100种。

安徽省提出的药品监控对象主要是“价格高、用量大、非治疗辅助性等药品”,依据省药品采购平台采购数据和新农合费用补偿占比情况,按照药品采购金额排名,参考价格、用量及常态采购使用情况,形成监控目录,在省卫生计生委官网、省医药采购平台上定期发布,原则上每季度1次。同时,对监控目录中药品采购金额在本地区、本单位总采购金额中排名靠前的市县和医院,实行采购使用异常预警通报。

纳入重点监控目录的药品,将被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对被预警通报的地方、医疗机构,上级部门要约谈并督促整改。使用被预警通报药物并确实存在不合理用药的,要告知处方医师限时整改,并将处方点评结果与绩效考核挂钩。省药招办也要对预警药物生产企业进行约谈,并依法依规采取干预措施,直至暂停网上交易,并向社会披露相关信息。

 
3上一篇  下一篇4  
 
   
   
   
地址:中国·安徽省合肥市黄山路599号 皖ICP备10200519号-2
所有内容为安徽市场星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
Copyright® 2007-2021 安徽市场星报社网络部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分辨率1024×768)
广告垂询电话:0551-62815807 新闻热线:0551-62620110 网络部:0551-62636377 发行部电话:0551-62813115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