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其中提出: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该通知已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至今已满一年。不过,新政策的执行并不意味着已经不用缴纳这些费用。尽管此项政策落地一年,但仍未能挡住银行暗自收费的步伐。(8月4日《证券日报》)
银行卡免收年费的政策已经实行了整整一年,很多储户都还蒙在鼓里,大多数银行还在闷头收费,确实显得不太厚道。不过从《通知》来看,里面确实没有规定银行有主动为储户减免年费的义务,人家照常收取,其实并不违规。
既然《通知》规定了商业银行要“根据客户申请”,才能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和年费的账户,那么储户不申请,银行当然就可以不办。更何况,正如有银行解释的那样,很多储户在一家银行不止有一张卡,银行也不能确定应该取消哪一张。就算只有一张卡,银行也没有强制取消的权力。
这当然有些强词夺理,但银行作为商业机构,当然以获取最大的利润为第一原则。主动为储户提供免年费的服务,是费力不讨好,甚至是费力还受损失的事情。因为根据测算,每年银行收取的年费是一个巨额数字。放着送上门的钱不挣,还去告诉对方可以省下这笔钱,这不符合银行的利益。
当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可以靠竞争实现储户利益与银行利益的平衡。一些银行可能希望靠自己的服务赢得储户,主动为储户减免年费。但在国有商业银行还一枝独大的情况下,这样的想法还只能停留在理论阶段。对于减免年费的规定,股份制银行较为主动,国有大行动作迟缓就是证明。
说白了,银行卡免年费规定发布了一年还在收费,问题还是出在规定本身上。政策的制定者没有考虑到规定的可执行性,才是银行主动性不足的根本原因。政策实行了一年,居然还停留在纸上,这既有损自己的威信,也有伤群众的利益。“银行卡免年费”不能只靠银行自觉,相关部门对银行提出明确要求,免年费的政策才能惠及所有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