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在剑阁县,一条“县里土鸡滞销,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购买”的消息引起关注。剑阁县某学校的老师张华介绍,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他需要购买20只鸡,每只鸡的价格是60元。“大家都是怨声载道,并不愿意购买。”而剑阁县宣传部的有关人员称,购买土鸡完全是自愿,剑阁县健康畜禽产业发展推进办公室只是发出倡议。“钱不会给企业,由法院指定了专门账户,直接给农户。”
(6月11日《成都商报》)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自负盈亏,这是常识。对于政府部门而言,如果再像过去一样大包大揽,既不符合市场规律,也有越界之嫌。企业土鸡卖不出去,政府当然可以帮着找销路,但却不能以红头文件乱发倡议。
四川剑阁主打“土鸡产业”,推进地方经济发展,这无可厚非。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可以介入企业的生产经营,甚至干起卖土鸡的活来。从某种意义上讲,四川剑阁县的做法实际上是越俎代庖,公权乱用。
政府部门的倡议尽管是倡议,可一落实到下面,很可能就会变成摊派。比如捐款的倡议,比如买土鸡的倡议,这些倡议本身没有问题。可问题在于政府的倡议往往带有强烈的行政色彩和权力身影,正因如此,才会出现政府倡议买土鸡,到了下面执行时就变成了分派任务,强制购买。
企业的事情应该交给企业来解决。政府在产业扶持上可以给政策、给优惠,但不能乱发类似购买土鸡这样的倡议。换一个角度来讲,这种完全依靠本地人来购买土鸡的补救措施,实际上只能解决得了一时问题,并不能彻底解决土鸡的销路问题。因为一个县的消费能力实在有限,而这种内耗式的销售方式无法持续。
政府帮企业卖土鸡,这其实不是一种正常的现象。即使是为了保护地方产业发展,也不能对企业干预太多。客观而言,购买土鸡的倡议应该由企业发出,而不应该是由政府部门发出。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之下,政府不能再当企业的婆婆,啥都去管。